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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载] 13岁女孩的遗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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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 δ豆σ豆δ 发表于 2012-07-13 09:00:01
女孩叫孙正雯,住青岛市团岛附近,就读于私立青岛智荣中学。据当地媒体报道,事发当日,孙正雯独自一人来到了位于四川路的双威商务楼7楼,从阳台跳下,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 
 遗书是手写体,记录在五张彩页纸上,字迹清晰。遗书中提到,她轻生与长期遭到父母毒打有关。遗书称,父母曾经多次查看其信件,禁止她交笔友,更是因为成绩问题和生活中一些琐碎问题,对其进行殴打。。。 女孩又留下遗嘱,捐献遗体。 

遗书全文(文字版):
亲爱的爸爸妈妈:
  用“亲爱的”与你们的称呼所搭配,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错误。Don’tworry.,这只是一个形式。
  唉,你们最终还是看到了这封信,想想看我一共才活了13年零5个月,而我上初一到现在才1年零1个月。在这期间你们私自拆看了多少封我的信件?加上我的私人日记,印出来差不多有词典那么厚了。我交几个笔友怎么了?只是初一下学期,几封信件而已,远隔千里的两个人用笔聊聊天,有什么害处吗?真不明白,你看你们,对我是又打又骂。搜我房间,搜我书包,很好玩,是吗?我想要点个人隐私这难道是奢望?可你看看你,妈妈,说我的个人隐私,是我“掩饰错误的手段”?!爸爸,你就更直接了“呸!我看是揍得轻!”从小到大我被揍得次数还少吗?所有的力度和次数加起来可以打死一个俱乐部的肌肉男了。呵,我真不明白,就像我朋友让我问的一样:我真的是你们亲生的吗?
  你们使唤我,我记得很小的时候,你们就让我给你们做饭,洗衣服,打扫卫生,当别的孩子在享受童年的欢乐时,我却顶着压力拼命干活,知道为什么吗?因为我知道,你们只要稍有不满,就会对我拳打脚踢,先别急着否认,妈妈,你还记得我小的时候把我打得满脸是血吗?还记得你因为我做作业做的晚让我光着腿在水泥地上跪了一夜?没有合眼吗?那是冬天,你还“好心”在我的膝盖下放了许多碎玻璃渣,记得吗?爸爸……呵,你的“光辉事迹”,那可是说也说不完啊。你丢了一个1000多块钱的相机,轻描淡写的交代了几句就完了,我丢了一个800多块的小相机(实际上是你弄丢的,但由于我在现场,于是你把一切责任都推在了我的身上,这些我都知道),你却把我打得遍体鳞伤,几度昏死过去,可你像对待死狗一样对待我,把我拖过去又拖过来。你们使唤我,你们虐待我,在这个家我没有隐私也没有自由,请问我到底是不是你们生的?哦,这个想法也许不太实际,那我问你们,你们究竟有没有拿我当人看?
  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了,离开了这个充满爱与恨的世界。你们一定很高兴,因为你们早就想让我死了,不然以前干嘛一个劲的揍我?上了中学后,我的老师看不下去这一切了,她打电话警告了你们,于是你们就不再动手打我了——改成用杂志扇我,用圆镜砸我?还记得前几天晚上,也就是家长会那天,你们对我一顿谩骂后,爸爸你发疯似的把我往墙上抡,我那时就明白了,原来你们希望我死!后来我想在你们的床上想休息一会儿,可妈妈你一个劲的用脚踹我的头,叫我滚,让我别烦你们,以至于我刚站起来没走几步就笔直的倒下了,我不明白,我考的成绩不好吗?我认为综合来看我发挥的挺好,你们到底要我怎样?考的像你们所说的你们小时候的成绩那么好?然后长大再做一个暴徒,疯狂的虐待自己的儿女?我办不到。我死了,也许你们不高兴,因为你们毕竟失去了一个出气筒,失去了一个奴仆!P.S.:如果说,我死了是被人杀害的,那凶手一定是你们!
  20120705
  
  
  遗嘱
  这是孙正雯的遗嘱。
  我死后,请把我的遗体(器官组织均可)捐献出去,捐给那些需要的人,还有,请把我的压岁钱(包括我父母私吞、私藏的)捐给山区的孩子们,让他们过得好些,再就是我的那些图书课本也捐了吧,会有人喜欢的。
  除此之外,把属于我的一切能捐的都捐了吧。
  谢谢了,感激不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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